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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、恶性淋巴瘤等癌症治疗药物-氢化可的松 Hydrocortisone

发布日期:2019.09.03 14:10:11

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、恶性淋巴瘤等癌症治疗药物-氢化可的松 Hydrocortisone

氢化可的松 Hydrocortisone

【其他名称】丙酸丁酸氢化可的松、醋丙氢化可的松、醋酸丙酸氢化可的松、醋酸考的索、醋酸可的索、醋酸皮质醇、醋酸氢化可的松、醋酸氢化皮质素、琥钠氢可松、琥珀酸钠皮质醇、琥珀酸皮质醇、环戊丙酸氢化可的松、考的索、皮质醇、皮质醇21-琥珀酸酯、氢化可的松半琥珀酸酯、氢化可的松醋酸酯、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、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酯、氢化可的松磷酸钠、氢化皮质素、氢考的松、氢可的松、氢可琥钠。

【药代动力学】自消化道迅速吸收,也可经皮肤吸收,在皮肤破损处吸收更快。口服约1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,血中90%以上与血浆蛋白结合。生物半衰期约100分钟。

【适应证】主要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、恶性淋巴瘤、乳腺癌、前列腺癌、多发性骨髓瘤的治疗,也可用于缓解其他肿瘤引起的症状。还用于原发性或继发性(垂体性)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。治疗合成糖皮质激素所需酶系缺陷所致的各型肾上腺皮质增生症(包括21-羟化酶缺陷、17-羟化酶缺陷、11-羟化酶缺陷等)。利用激素的抗炎、抗风湿、免疫抑制及抗休克作用可治疗多种疾病:①自身免疫性疾病,如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皮肌炎、风湿性关节炎、自身免疫性溶血、血小板减少性紫癜、重症肌无力等。②过敏性疾病,如严重支气管哮喘、血清病、血管性水肿、过敏性鼻炎等。③器官移植排斥反应,如肾、肝、心、肺等组织移植。④中毒性感染,如中毒性细菌性痢疾、中毒性肺炎、重症伤寒、结核性脑膜炎、胸膜炎等。⑤炎症性疾患,如节段性回肠炎、溃疡性结肠炎、损伤性关节炎等。⑥血液病,如急性白血病、淋巴瘤等。⑦抗休克及危重病例的抢救等。⑧外用制剂可局部用于皮肤及眼科等炎症性或过敏性疾病,如过敏性皮炎、神经性皮炎、虹膜睫状体炎等。

【用法用量】成人静脉滴注:每日100〜200mg;口服:每次10〜20mg,每日3〜4次。

【剂型规格】片剂:4mg,10mg,20mg。注射液:2ml:10mg;3ml:25mg;5ml:25mg;10ml:50mg;20ml:lOOmg。眼膏:0.25%〜2.5%。软膏:10g:25mg(0.25%);0.5%;10g:100mg(l%);2%;2.5%。霜剂:0.5%〜2.5%。

【不良反应】

(1)不良反应与疗程、剂量、用药种类、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,但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未见明显不良反应。

(2)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本类药物,可引起医源性库欣综合征,表现为满月脸、向心性肥胖、紫纹、出血倾向、痤疮、糖尿病倾向(血糖升高)、高血压、骨质疏松或骨折(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、长骨病理性骨折)等。还可见血钙、血钾降低,广泛小动脉粥样硬化、下肢水肿、创口愈合不良、月经紊乱、股骨头缺血性坏死、儿童生长发育受抑制及精神症状(如欣快感、激动、不安、谵妄、定向力障碍)等。其他不良反应还包括肌无力、肌萎缩、胃肠道刺激(恶心、呕吐)、消化性溃疡或肠穿孔、胰腺炎、水钠潴留(血钠升高)、水肿、青光眼、白内障、眼压增高、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等。另外,使用糖皮质激素还可并发(或加重)感染。

(3)静脉迅速给予大剂量时可能发生全身性的过敏反应,表现为面部、鼻黏膜及眼睑肿胀,荨麻疹、气短、胸闷、喘鸣等。

(4)外用偶可出现局部烧灼感、瘙痒、刺激及干燥感。若较长时间或大面积使用,可能导致皮肤萎缩、毛细血管扩张、皮肤条纹及痤疮等,甚至出现全身性不良反应。

(5)用药后可见血胆固醇、血脂肪酸升高,淋巴细胞、单核细胞、嗜酸粒细胞和嗜碱粒细胞计数下降,多形核白细胞计数增加,血小板计数增加或下降。

(6)糖皮质激素停药后综合征可有以下各种不同的情况:①下丘脑-垂体-肾上腺轴功能减退,可表现为乏力、食欲减退、恶心、呕吐、血压偏低。长期治疗后该轴功能的恢复一般需要9〜12个月。②已被控制的疾病症状可于停药后重新出现。③有的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、头痛、昏厥倾向、腹痛或背痛、低热、食欲减退、恶心、呕吐、肌肉或关节疼痛、乏力等,经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来疾病的复发,则可考虑为对糖皮质激素依赖综合征。

【禁用慎用】

(1)禁用:①对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。②下列疾病患者一般不宜使用,严重的精神病(过去或现在)和癫痫、活动性消化性溃疡、新近胃肠吻合手术、骨折、创伤修复期、角膜溃瘍、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、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孕妇、未能控制的感染(如水痘、麻疹、真菌感染)、较重的骨质疏松等。③以下患者应避免使用,动脉粥样硬化、心力衰竭或慢性营养不良。

(2)慎用:①心脏病患者。②憩室炎患者。③情绪不稳定和有精神病倾向患者。④肝功能不全。⑤眼单纯疱疹。⑥高脂蛋白血症。⑦甲状腺功能减退(此时糖皮质激素作用增强)。⑧重症肌无力。⑨骨质疏松。⑩胃溃瘍、胃炎或食管炎等。⑪肾功能损害或结石。⑫结核病患者。⑬全身性真菌感染。⑭青光眼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参见“泼尼松龙”。

【特别提示】

(1)可直接静脉注射,常用于各种危重病人的抢救。

(2)混悬液(酯型)可供关节腔内注射。局部给药也可用于眼科、皮肤科疾病。

(3)本药注射剂(醇型)中含有50%乙醇,故必须充分稀释至0.2mg/ml后供静脉滴注用,需大剂量用药时应改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。

(4)可直接发挥药理作用,与醋酸可的松不同(需经肝脏活化),故现已逐渐替代可的松。

(5)为避免发生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及原有疾病症状复燃,在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后应逐渐缓慢减量,并由原来的每日用药数次改为每日上午用药1次,或隔日上午用药1次。

(6)糖皮质激素与感染的关系,生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提高病人对感染的抵抗力;非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患者接受药理剂量糖皮质激素后易发生感染,但某些感染时应用糖皮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破坏、减少渗出、减轻感染中毒症状,但必须同时使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,在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、停药。

(7)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发生失钾、缺钙、负氮平衡和垂体-肾上腺皮质功能的抑制,应补充钾和钙、高蛋白饮食,必要时配合蛋白同化激素等,并限制糖摄入,同时及早采用保护肾上腺皮质功能的措施,如隔日疗法和定期ACTH兴奋等。

(8)肾上腺以外的疾病,利用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,大致可分为以下3类情况。①急症。如过敏性休克、感染性休克、严重哮喘持续状态、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,往往需静脉给予大剂量糖皮质激素,疗程限于3〜5日,必须同时应用有关的其他有效治疗,如感染性休克应用有效抗生素,过敏性休克时用肾上腺素、抗组胺药等。停药时不需严格递减。②中程治疗。对一些较严重的疾病,如肾病综合征、狼疮性肾炎、恶性浸润性突眼,应采用药理剂量的人工合成制剂,生效后减至维持量,疗程为4〜8周。用药剂量和疗程需根据病情的程度和治疗效果而予以调整。停药时须逐渐递减。③长程治疗。慢性疾病,如类风湿关节炎、血小板减少性紫癜、系统性红斑狼疮,应尽量采用其他治疗方法,必要时用糖皮质激素,采用尽可能小的剂量,病情有好转时即减量,每日上午或隔日上午用1次中效制剂,以尽可能减轻对下丘脑-垂体-肾上腺轴的抑制作用。对于病情较重者,在隔日疗法的不用激素日可加用其他治疗措施。

(9)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:①血糖、尿糖或糖耐量试验,尤其糖尿病患者或有患糖尿病倾向者。②小儿应定期监测生长发育情况。③眼科检查,注意白内障、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发生。④血电解质和大便隐血。⑤血压和骨密度检査尤其是老年人)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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